2007年9月11日 星期二

真的知錯了

原來, 路稅逾期漿大罪, 不只要罰款, 還會被吊銷駕駛執照

這些東西, 在今天上庭之前我都不知道
還以為最慘不是罰款羅, 給他一點錢, 花錢消災...

那裡知道, 今天身為一個犯人, 站在犯人欄上
當她讀出我的罪, 問我認不認罪時, 我幾乎嚇死
除了罰款, 還要入獄, 甚至要吊銷執照1年

世界上能用錢解決的問題應該不是問題
但是, 要吊銷執照耶, 我不停問自己, 有漿大罪麼?

真的是忘記, 我才沒去更新路稅
而且, 現在的路稅還是免費的, 只需付上2令吉手續費
縱然我是一個多麼節省的人, 也不可能要省這個吃1碗面也不夠的錢吧

還有, 為了這2令吉的東西, 中交警傳票後, 還不能到一般的櫃檯繳付
除了被列入黑名單, 不能更新執照, 還要排期上推事庭受審...

我明白這個是法律, 但是我們的推事庭難道沒有更重要的東西做嗎

今天和我一起同日受審的''犯人'', 有的無執照駕駛, 更多的跟我一樣, 路稅逾期
而且, 大家都是姓馬的, 只有我一個華人...

我就不斷地跟她求情... 幸好她人很好, 罰款我200令吉

但是, 那時候, 那個環境, 那個心情
即使她說要罰款1000令吉, 我都會給她
只要沒事, 只要能不吊銷我用來搵食的駕駛執照, 就老天保佑了

所以, 吸取了這次的教訓, 以後我一定一定會檢查我的證件
不要再犯錯, 更不可以犯罪, 那種坐在犯人欄等待別人決定自己命運的感覺真的不好受

而且, 下一次, 當我遇到交警設路障時, 一旦我有甚麼違法的地方
即使看到他胸前斗大的"saya anti-rasuah"徽章,
我也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問他 :"tuan, boleh settle tak? "

不再耍正直, 不再扮清高, 否則後果自負

身為一介草民, 我真的不知道, 下次法律會要我怎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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